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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推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18日 08:53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园区科协、高校科协,各市(县)科协:


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启动,中国科协是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科协将根据全国学会和各省科协推选情况,优中选优在限额内向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提名。为做好我省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奖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和非科普类项目)通用项目(以下简称三大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推选名额
中国科协分配我省科协的推选名额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选2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名额不限,三大奖候选项目2项。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园区科协、高校科协,各市(县)科协原则上可推选三大奖候选项目1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选1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名额不限。
三、推选条件
推选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
四、推选程序
1.组织推选。各推选单位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规范遴选程序,充分征求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及时在本单位、本学科领域范围发布相关信息,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的遴选工作,真正把创新性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项目(人选)遴选出来。
2.审核把关。推选单位须确保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符合形式审查要求,且须确保该项目(人选)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提名,一经提名不接受撤回申请。推选单位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规定对候选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提交推荐函。
3.系统申报。候选项目第一完成人(候选人)需注册“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以下简称“智慧系统”),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及附件材料(推选材料非涉密证明由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码”由省科协发放给候选项目第一完成人(候选人),凭“推荐码”提交至省科协。
省科协将根据优中选优原则,选出三大奖候选项目2个,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2人,经向中国科协推选上报。
4.单位公示。按《通知》要求,在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后(时间不少于5天),向中国科协报送。
五、有关要求
1.提名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项目(人选)一经推选,未经允许,提名书中的项目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通知》和提名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
2.中国科协提名项目(人选)产生后,将通知拟提名项目(人选)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网络填报并报送纸质版材料,纸质材料包括提名书和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
请各推选单位于2023年12月21日17:00前完成推选工作,组织候选人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逾期将视为无效。
联系人:洪国溥 黎雅娟
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12栋201室
联系电话:0898-65343372 0898-65335691
电子邮箱:hnskxzrb@hainan.gov.cn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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