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琼科函〔2023〕6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结合我省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择优限额提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提名采用先推荐再遴选的方式实施。
二、推荐项目条件
推荐项目(人选)应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和《通知》的有关要求。推荐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获得过海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特等奖。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
1.提名书填写。各推荐单位组织推荐项目(人选)填写提名书,并对推荐项目(人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按照要求对候选人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候选人所在单位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审核把关。
2.候选者单位公示。推荐项目(人选)报送省科技厅前需在每个候选者所在单位完成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填写,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推荐的,方可推荐。
3.审核推荐。推荐单位审核后,于2023年12月29日前报送材料至省科技厅。
4.组织遴选。省科技厅组织遴选工作,择优确定拟提名项目(人选),并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国家科技奖励平台在线填报工作。
5.回避申请。提名单位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四、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项目(人选)材料报送省科学技术厅前应由推荐单位完成审核,并完成所有签字盖章。
1.提名书: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PDF格式电子版(含签字盖章页)。
2.公示证明:包含每个候选者所在单位的公示情况(网络截图或照片),每个项目限1个文件,PDF格式。
3.《国家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
五、联系方式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与合作处
咨询电话:唐欢,65376710;李威65342482
邮箱:hzc@vip.163.com
报送地址:美兰区海府路89号4楼409室
附件:
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3.回避专家申请表
4.国家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