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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基金委通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专项项目指南--关键放射性核素在海洋环境中表界面化学与毒理效应

2023年09月30日 21:39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近日发布了专项项目指南--关键放射性核素在海洋环境中表界面化学与毒理效应https://ha.hainanu.edu.cn/keji/info/1069/4703.htm,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认真研读指南原文,按基金委通知要求完成申请书撰写和提交,并在截止申请时间一周前与科发院联系。

联系人:杨欢 联系电话 66160313,18570148226;

秦春秀 联系电话66190753,13976496931。

邮箱:hdgzk@hainanu.edu.cn


具体指南如下:

一、科学目标

  发展关键放射性核素尤其是氚在海洋环境中的新型原位分析监测方法;聚焦关键放射性核素在海洋环境介质中的表界面化学行为,揭示其在海洋环境中的迁移转化机制;结合放射性核素在海洋食物链中的富集行为,深入研究放射性核素的低剂量毒理学效应。

二、关键科学问题

  (一)海洋环境中关键放射性核素的表界面化学行为及其微观机制。

  (二)海洋环境中关键放射性核素的吸附(如与盐等物质)行为、分离方法及计算模拟。

  (三)海洋环境中关键放射性核素在海洋环境中的监测技术与迁移转化机制。

  (四)海洋环境中关键放射性核素的低剂量毒理效应。

三、资助计划

  拟资助项目3-4项,平均资助强度为230万元/项左右,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四、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23年10月25日-10月30日16时。

  2.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本专项项目倡导原始创新,鼓励具有化学、生命和环境等研究背景的人员开展深度合作,促进跨学科交叉与融合,为国家重大需求提供科学基础。旨在紧密围绕“关键放射性核素在海洋环境中表界面化学与毒理效应”,集中国内优势研究团队进行研究,成为一个专项项目群。申请人应根据本专项项目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关键科学问题、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2)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应根据“二、关键科学问题”的要求选择化学科学部B02、B06下属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35)请按照“专项项目-研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请在申请书正文开头注明“关键放射性核素在海洋环境中表界面化学与毒理效应:XXX(填写指南中的4个关键科学问题之一)”

  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3.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

  4.本专项项目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

  联系人:高飞雪、庄乾坤

  联系电话:010-62327035、010-6232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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