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协同创新中心牵头积极组织动员学院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海南科技创新、服务抗击新冠疫情、服务乡村振兴等感人事迹,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各中心限推荐2名候选人。
一、遴选标准
(一)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二)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服务社会,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三)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厅局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二、有关要求
(一)坚持原则。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需提交材料:附件1:《2023年海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2023年海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提交3-5张个人工作照(高清电子版)、相关短视频(不超过3分钟)
三、海南省科技厅、海南省科协工作安排
(一)组织遴选。5月初,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名2023年海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同步从中推荐10名作为2023年“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组织媒体深入地方采风,进一步挖掘先进事迹。
(二)宣传展示。5月份开始,主办方通过省内各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对“海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进行深入报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各单位要充分联合媒体组织开展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集中宣传。
(三)集中发布。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将在“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拟以适当的形式举办发布仪式。拟邀请各主办单位有关领导同志,相关地方党委宣传部、科协、科技管理部门以及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科研院所的负责同志和“海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及其亲属参加。
四、注意事项
(一)候选人以海南大学为推荐单位的,不得同时在市县科协、学会、科研机构等其他相关途径、单位重复申报“最美科技工作者”。
(二)各中心限推荐2名候选人。
(三)提交材料截止时间:4月23日上午10时前,将推荐书面材料(样表见附件1、附件2)纸质版递交至科学技术发展院(行政办公楼405室),电子版发送邮箱:183390@hainanu.edu.cn
(科发院联系人:陈老师0898-66163260)
海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