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到期的省基金项目必须提交验收材料。有意提前验收的也请按照以下备注时间提交验收材料,提前验收的必须保证至少100%完成了研究任务,完全达到了任务书中约定的考核指标,且成果都必须密切相关并已标注。因为一旦未通过验收,二次验收补交新的成果材料的期限只有三个月而不是原执行期到期之时。有关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本次集中验收的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如有遗漏请及时告知。未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将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二、验收材料填报及时间要求
实行无纸化验收,项目负责人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index在线填报相关材料。具体流程:登录系统→填写科技报告→选择最终报告进行填写,下载时请保存为“.doc”格式(请仔细阅读最终科技报告填报的格式要求等,省科技厅委托省科技信息所对最终科技报告进行审核,审核要求极其严格细致)→提交单位管理员→省科技信息所审核通过(请随时进入系统查看状态)→重新登录系统(可同步进行)→项目→项目验收→填写验收书→验收申请表、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首页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到校科发院办理盖章(办公楼405耿加美老师),同期可办理经费决算表(下载附件2,自行从校财务云杰系统打印项目经费结题模版及支出明细帐,根据明细帐填写经费决算表,到校一站式服务大厅财务处审批窗口审核盖章,明细帐和决算表等都需要盖)→上传系统要求的其它附件:其中“科技报告”为上述省科技厅审核通过的“最终科技报告”,若仍未审核,不需再等,直接上传已提交的最终科技报告;上传的立项批文、任务书必须是省科技厅盖章后的版本,原件扫描,立项文件原件扫描件可从附件3下载→系统附件8上传任务书中考核指标的佐证材料,主要是论文(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若只是接收,则上传接收证明和论文全文,标注且密切相关的成果视为该项目成果)、专利(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授权证书)、著作(封面、目录、前言)、研究生培养证明等,研究生培养证明应至少包含培养的研究生姓名、学号、专业、哪一级等内容,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学院盖章→系统附件11上传论文检索页或收录证明,若从期刊无法识别论文被SCI、EI、ISTP等收录,则需附检索证明/收录证明(可到图书馆检索)→系统附件13上传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支出明细帐(都必须加盖财务章后原件扫描)→系统附件19上传经费预算调整表(若有,请扫描签字盖章版原件)→提交单位管理员(3月5日前)→单位管理员审核提交。
三、注意事项:
省基金项目验收不用再上传报销凭证/票据,仅需要上传经费决算表及支出明细帐(加盖财务章)。
对于明显未达到任务书中考核指标的项目,尤其要将经费决算表填报准确,如果验收不通过,结余资金必须收回,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能申报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余资金的具体金额以验收材料中的经费决算表中的结余经费为准,对于此类项目,建议验收结论下达之前都不要再使用经费。
附件1.到期应验收省基金项目清单
2.经费决算表(模版)
3.项目立项文件(盖章扫描版)
4.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规〔2021〕12号)
5.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琼科规〔2022〕31号)
联系人:耿加美游建华 : 联系电话:66167932 66293351
E-mail:300133@hainanu.edu.cn
科发院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