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局
关于开展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和省级重点
林木良种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工作和推动林木良种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海南省林木种质资源库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省林业局决定开展第一批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和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确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
1.收集、保存的林木种质资源具有多样性和代表性,具有重
要生产或科研价值,知识产权明确;
2.
具备一定保存规模和发展潜力。异地保存种质资源库规模
应当根据保存的种质份数综合决定,但面积原则上不小于
100
亩。
具有特殊保护利用价值的种质资源保存库(圃)或种子及其他离
体材料的设施保存库规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土地权属清楚,具有较好的、长期稳定的保护管理基础;
4.
生产基础设施健全,符合林木种质资源保存需要;
5.
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具备与开展林木种质资源
收集与保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6.
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档案资料齐全且保存完整;
7.
与科研、教学单位长期合作,有稳定的技术力量;
8.
有能够保障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与保存所需的经费。
(二)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
1.
基地自然条件适合建设树种生长发育,区域布局合理,当
地或者生态条件相似地区对选育树种的种子(穗条)、苗木有长
期或者潜在的需求;
2.
对选育树种开展了系统研究,收集保存了丰富的育种资源,
树种资源保存完好,档案齐全且保存完整;
3.
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发展潜力,生产用地规模原则上不少
于
75
亩且土地权属清晰;
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具备
一定技术力量,林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
人;
5.
建设与管理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档案资料齐全且保
存完整;
6.
具有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申报程序
(一)材料申报
1.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申报书(见附
件 1);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推荐表(见附件 2);主要保护对象照片及资料;位置图和区界图等相关图件资料;土地使用证、林权证或土地等使用权属证明文件;技术人员证明材料;科技支撑
协议书;申报单位法人证明材料;其他材料。
2.省级林木良种基地。
书面申请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管理情况、科研情况、档案管理情况及主要
成果等内容),填写《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申报表》
(见附件3)并附基地照片、布局图等图片材料;经市(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后,报省林业局审核。
(二)评估考察。
省林业局
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实地考察
。
(三)确定公布。
召开省级林木良种基地和林木种质资源库评审会议,经评审
通过的,以省林业局文件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洋浦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
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审核推荐工作及专家论证,认真
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林木种质资源库和良种基地,及时报送材料。
(二)请于 2022 年 5 月 14 日前将所有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一
式三份),科发院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林业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
定邮箱。(183390@hainanu.edu.cn)
林业局联系人:薛荟、邓利和,电话:0898-65346708,电子邮箱:hnszmz@163.com。
海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联系人:陈老师 0898-66163260电子邮箱:183390@hainanu.edu.cn。
附件:1.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申报书
2.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推荐表
3.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申报表
海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2 年 05 月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