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基金项目负责人:
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核批准的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下发给你们(一式三份,请各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到科研处统一领取,其中学院1份,项目负责人2份),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相应类型项目管理规定、申请书和计划书的要求开支预算和开展研究工作。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请项目负责人按照计划书的预算合理开支经费,每次报帐时请提供预算表盖有科研处公章的任务书,供财务核实报销(如财务需要,复印即可,原件由项目负责人自己保存,在项目执行期内请妥善保管),每次报完帐后负责人应做好各科目已开支额度的记录,确保开支按预算执行。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仪器设备费开支;协作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和管理费不得超出预算额度。 科研处
2014年3月31日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70401)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