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2014年申报项目共分二大类,即:自然科学类(理、工、农、医)、人文与社会科学类。“教育管理与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中。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省教育厅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2014年省教育厅项目(见附件6、7),请各单位严格把关。
(二)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
(三)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四)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五) 己申请在其他部门立项或已立项的科研项目不能再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三、申报数额
2014年省教育厅项目我校申报限额为35项,其中:自然科学类(理、工、农、医) 17项,人文与社会科学类 18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需严格按照指南(详见附件2)进行,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二)各校申报项目须兼顾不同科类、成果形式;
(三)所报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反映学科发展前沿趋势,鼓励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
(四)申请书封面“学科名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见附件5)填写到二级学科(即五位代码所对应的学科)。
(五)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3年,研究期限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14年1月。
(六)项目如获立项,申请书中项目组成员名单及顺序原则上都不能更改,项目组成员需进行签字,研究期限一般也不允许延期,所以申请时请根据各自项目情况确定好项目组成员及研究期限。
五、项目申报的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3)及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二)各学院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后的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纸质《申请书》(A4打印)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报送截止时间:2013年10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学院请将申请书及汇总表的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ljh165@126.com。项目成员中如果有校外人员参加课题,则“合作单位意见”处必须盖章。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66277165
邮箱:ljh165@126.com
附件:1、《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项目指南
3、项目申请书
4、项目申报汇总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
6、历年立项未结题的省教育厅项目清单(包括在研的)
7、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未结题撤项情况一览表
科研处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附件1: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项目指南
附件3:项目申请书
附件4: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5:学科分类与代码
附件6:在研项目清单
附件7: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未结题撤项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