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
为了加强对科研实验耗材、中间物、剩余物及“三废”的分类管理和处置,请将本单位或实验室在科研实验过程中的实验耗材、中间物、剩余物,特别是有毒危险物品及其处理方法或处理建议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学院或实验室盖章)及电子稿于4月12日前报科研处。 联系电话:66293351 电子邮箱:66293351@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
科研处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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