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省级重点实验室:
为做好2010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根据科技厅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托省属高校和科研机构批准设立的省级重点实验室。
二、资金用途
专门用于购置仪器、设备。
三、申报要求
重点实验室在申请专项资金时,其依托单位匹配资金与专项资金比例不低于1:1。
四、报送时间和材料
请于2010年6月12日前将《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申报书》一式4份报学校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由学校统一报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科技厅联系人:蒙巍、何明军 联系电话:65339913
学校联系人:张盛敏 66293351 E-mail:66293351@163.com
科研处
2010年6月1日
附件:2010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申报书//www.pwnwords.com2010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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