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5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提出“十三五”优先启动的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填写“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填报信息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文字材料”和“重点研发任务建议清单”(格式见附件),按照科技部的要求,报的任务宜精不宜多,各学院报送时应统筹考虑,不能报得太分散,应进行整合集成。所填材料由学院统一于3月10日上午前报送校科研处,学校再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要求我们12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再上报科技部,报送的纸面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yjh50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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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科技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2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
3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填报信息表
4重点研发任务建议文字材料格式
5重点研发任务建议清单
科研处
2015年3月1日1科技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2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
3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填报信息表
4重点研发任务建议文字材料格式
5重点研发任务建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