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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厅关于“2015年度申报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项目”通知

2014年12月22日 19:46

各相关单位:

外交部于近日正式启动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项目201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注意:有别于11月申报的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为配合国家打造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积极落实“2+7合作框架”,现请各单位根据李克强总理在第1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第二份行动计划(2011——2015))相关内容,结合主管领域及我与东盟开展合作的世纪需要,重点围绕中国——东盟中国重点领域、2015年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年相关活动和中国——东盟教育流域周框架下相关项目等提出建议。

请各单位认真总结以往项目实施经验,严格筛选、精心设计,撰写中、英文项目建议书和中文项目概要(请附电子版),于12月23日前复函我办。

联系人:教育厅: 周晓娴 电话:65339366

海南大学 科研处刘建华 电话:66277165

附件:关于申报2015年度中国——东盟合作项目基金的通知

2014年12月22日

海南大学科研处

附件:关于申报2015年度中国——东盟合作项目基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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