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基金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题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和要求
1、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均采取在线方式填写,2014年底到期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的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填写说明,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
2、项目负责人应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要求,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二、填报注意事项
1、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结题报告》撰写提纲和说明要求进行总结填报,做到材料完备准确,实事求是,撰写提纲不可删减。(见系统《结题报告》详细操作说明或附件2)。报告正文主要栏目包括:①研究计划要点及执行情况概述;②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和所取得的成果;③本项目研究人员的合作与分工;④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与人才培养情况;⑤存在的问题、建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每部分内容均应按提纲的详细说明进行撰写。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已获得第三方文献库收录或认证的论著。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成果类型分为“奖励、书/著作、书籍章节、期刊论文、会议论文、专利、学位论文、其他”等,具体请查看基金委ISIS系统操作说明,添加新的成果到成果库中(检索并导入新的成果,未检索到的成果选择“录入新成果”),选择“添加成果至报告”。所有成果需按发表时的排序列明全部完成人,不得缩减人员或变更人员排序。
成果在线检索导入论文成果后,生成的研究成果目录,请按“奖励、书/著作、书籍章节、期刊论文、会议论文、专利、学位论文、其他”排序,可手动进行调整目录,更新标注以及收录情况。
3、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基金委将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4、经费决算表中的预算经费为计划任务书的预算经费,经费支出为实际支出的经费,支出经费应符合预算经费的要求,注意检查经费决算中依托单位管理费为5%,研究生劳务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得超过预算额度,劳务费、管理费的备注说明由系统自动生成,请勿改动。特别注意:在经费使用说明表中须对项目经费的收、支、余情况作出总体的文字说明,当经费支出与经费预算相差较大时,需要着重说明;拨入经费与预算经费不相等时,需要特别说明;合作经费要按照合作单位经费实际开支内容并入《经费决算表》的各类开支科目。逐项列出单项超过5万元的固定资产名称及使用情况说明;对结余经费的后续使用也应作出明确说明。
5、经费决算表和经费使用说明的财务部门意见和审计部门意见,请各项目负责人如实填报好后,先在系统中上传结题报告材料提交科研处审核,审核后打印结题报告一式2份,再到财务和审计部门做意见(特别注意:项目负责人有三处签字,财务负责人有两处签字,《经费决算表》的财务负责人签字处除财务处领导签字外还要财务负责报帐的会计签字,并盖财务处公章;《经费使用填报说明表》中财务和审计部门领导需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注意财务处意见不能盖财务专用章。签字盖章手续应齐备,不齐备的不予受理。)科研管理部门意见由科研处统一办理。国家基金项目经费结余应适当,不宜过高,10%以下结余经费为宜,请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及时做好经费支出事宜(特别注意每年12月底学校财务封帐,应在之前做好经费支出,以免结余经费过高。
6、附件材料要求:所有附件材料需电子化后通过系统上传,包括①奖励证书扫描件;②书/著作扫描封面、版权页、标注基金资助页、前言、目录等关键页面;③书籍章节扫描封面、版权页、标注基金资助页、前言、目录、章节等关键页面;④期刊论文PDF全文;⑤会议论文PDF全文;⑥专利证书扫描件;⑦研究生学位论文扫描封面页;⑧大会特邀报告须提供邀请函以及会议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件;⑨研究成果附件(科学技术鉴定证明书)电子版;⑩其他。提供不超过6篇代表性论著,其余论著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有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所有附件应按录入的基金成果目录,即报告中《已收录与本项目有关的成果信息》的顺序进行排列,附件名称建议写成论文、著作、奖励等具体成果的名称,备注写成期刊名称、会议名称、出版社名称、奖励类别等。
注意:已录用的稿件除首页和标注页之外,须附编辑部录用证明扫描件;对于未标注的著作、论文请不要上传提交;对于奖励或专利等成果确为项目研究所取得,应在备注中明确是否标注。
医学科学部的结题项目,还需要将发表论文的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扫描放到报告正文中。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跟踪和管理结题项目的成果,根据情况在2-3年后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请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三年内继续提供项目研究后期正式发表或公布的成果,一并存档并作为项目管理和评估的依据。
8、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项目类型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依托单位须建立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原始记录制度。请项目负责人在结题报告提交前收集好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实验原始记录,整理成册并妥善保存,由学校定期进行查看。
三、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2015年1月20日前完成项目结题工作,负责人先将结题材料在系统中上传并保存提交,待科研处初步审核后,再下载打印报告2份,并到财务处、审计处办理有关签字盖章手续,经审核并签字盖章完备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签字盖章必须均为原件)报学校科研处。正式版的纸质材料需在系统中提交并生成PDF版本后再下载打印,打印的报告必须有条形码和水印。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版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版本号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报送。
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即可,无需再随结题报告报送纸质附件材料,请不要包装任何封面,直接将报告装订即可。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老师,联系电话:66293351,E-mail:66293351@163.com
附件:
1、2015年1月20日前需要报结题材料的国家基金项目
2、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科 研 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www.pwnwords.com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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