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4年省基金、省重点等项目验收证书科技厅已经反馈至学校,请各学院派人前来统一领取,并发给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领取验收证书后,进行科技成果登记(自愿原则,但如果今后需报奖,则此次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成果登记需填写最新word版本的“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登记表”或“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登记表”及成果公告(见附件),同时登录国家科技成果网www.nast.org.cn进行“海南在线成果登记”,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请通过邮件索取,登记人将本人姓名通过邮件发送到yjh505@126.com,科研处及时将用户名和密码反馈邮件。注意:用户名和密码是全校统一通用的,请不要更改。成果登记流程:www.nast.org.cn-海南在线成果登记-输入用户名、密码-登陆-登记成果-保存-我的登记表(填写详细内容),登记完请保存,不要发送海南省,校科研处审核没问题后,再由科研处发送海南省。科技成果登记注意事项:
1.为了保持一致,建议word版本的成果登记表和成果公告填写与网上在线填报同步进行,以免出错,填写时注意选择“应用技术类成果登记表”或“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登记表”。
2.成果登记名称必须与验收证书上的项目名称保持完全一致。成果登记表封面上的“批准登记号”及“批准登记日期”不用填写,“成果水平”选择“未评价”。
3.成果登记表中的“三,3.评价日期”及成果公告中的“评价日期”填写组织评价单位签署评价意见的日期,即“2014年5月9日”, “三,4.评价报告编号”指的是验收证书号,请填写全称,如“琼科验字[2014]35号”。“研究起始日期”:是指该项成果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与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立项日期相同,只填写年份和月份。“研究终止日期”:是指该项成果完成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只填写年份和月份。“3.成果体现形式”和“7.研究形式”都是单选,请选择最合适的选项。
4.选择选项时,建议在选项前标黑“■”,“课题来源”如果是省基金项目,在“地方基金”前标黑“■”;如果是省重点项目,则在“地方计划”前标黑“■”。
5.成果完成人的名单顺序应与验收证书中的完成人及顺序一致,第一位为项目负责人,“评价委员会名单”请参照验书证书中的“验收专家组名单”填写,出生年月一律按“1978.06”类似格式进行填写。
6.网上填写时,“鉴定证书”、“鉴定意见”及“鉴定委员会测试报告”不用填写。
7.成果登记表和成果公告必须是从word文档打印出来的,不能从网上在线打印。请各位老师打印之前将成果登记表和成果公告发邮件至yjh505@126.com审核,确认无误后再打印。
8.材料装订顺序:“成果登记表、验收证书复印件(A4)、成果公告、”,简装,一式2份(填写说明、社会经济目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论文等不用打印),于2014年5月28日前报送校科研处,同时将定稿的成果登记表、成果公告的电子版发送至yjh505@126.com。
联系人:游建华 电话:66293351
E-mail: yjh505@126.com附:1.2014年省基金、省重点等项目验收证书发放表(点击下载)
2.科技成果登记相关材料(点击下载)
科研处
2014年5月23日
1.2014年省基金、省重点等项目验收证书发放表(点击下载)
2.科技成果登记相关材料(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