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国家基金项目负责人: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三笔经费、2012年度项目第二笔经费和2013年度项目(面上项目)第二笔经费已到学校基本帐户,并已在财务立好帐,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相关项目管理规定、申请书和计划书的要求开展研究工作,并合理开支预算经费。每次报完帐后负责人应做好各科目已开支额度的记录,确保开支按预算执行。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仪器设备费开支;协作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和管理费不得超出预算额度。2014年年底应结题的项目,请及时开支经费,结题时剩余经费以不超过10%为宜。
附:项目到帐清单
科研处
2014年5月12日
项目到帐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