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海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学校人文社科科研储备和发展后劲,鼓励人文社科青年教师、科研人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培养青年科研人才,并为申请省部级和国家级人文社科科学研究项目作好准备,根据《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14年海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基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请。
一、申请人根据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经评审获得立项的项目填报《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任务书》(纸质一式2份及电子版),研究年限为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立项及资助
2014年拟资助25项,每项2万元,考核指标按《办法》规定的要求。
三、项目申请方式及要求
请项目申请人用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选择项目申请,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同时上传申请书的电子附件,申请书按申请人所在学院及姓名命名,如“经济与管理学院张三.doc”。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要从系统中导出项目申请清单(增加相应信息的表头,排好版),并按单位确定的排序盖章。
请单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1份、申请清单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5月16日前报学校科研处。
四、申请截止时间:2014年5月16日下午5:30(届时申请系统将关闭,系统中没有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请申请人及时上传申请书,各学院准时报送)。
五、申请条件参见《办法》,作为项目负责人,青年基金只能获得一次资助(曾获过校青年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正在主持省级(含省级)以下各类课题的负责人,可以申请本次青年基金,但内容不能重复;正在主持部级和国家级项目的申请人不可以申请本次青年基金。未结题的由学校历年立项的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已获得“海南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立项的主持人不能以该项目内容重复申请。申请本年度青年基金的申请者需未满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办法》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六、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电话:66279010、66293351。电子信箱:kysbch@163.com。附件:
1.《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
3.《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任务书》
4.《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排序表》(从科研管理系统中导出申请一览表并按学院确定的顺序排序) 海南大学科研处
2014年4月22日
1.《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
3.《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