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临近年底,按省财政的要求,我校有不少科研课题须在年底前将2008年经费预算执行完毕。因时间紧,至今经费余额较多,请各有关单位及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尽快使用所掌管的经费,同时注意执行经费预算,合理、合法使用经费,将经费确实用到科研课题上。关于在经费开支过程中发生一张单据达到1000元及以上额度的,按财务处要求单据必须由课题负责人、课题组中级职称以上的成员签字验收及单位科研分管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有关部门会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一旦查出问题,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课题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希望课题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一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批。
另外,请各课题负责人按照学校财务处要求,先行预约报账时间,做到报账和工作两不误。
海南大学科研处
2008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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