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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填报《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审核审批表》的通知

2008年07月03日 08:05

各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子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

“海南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课题”填报工作基本结束,为了更快更好有效地使用海南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经费,须将此项经费从共管账户转到学校的基本账户。根据有关要求,请各子项目负责人督促各有关课题负责人填报《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审核审批表》(下称《审批表》,见本通知附件或校园网科研处下载专区),以子项目为单位,派专人负责集中申请转账工作。

《审批表》中:

1、“用款申请”栏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并签字;

2、“归口管理部门意见”栏由科研处签署;

3、“财务部门意见”栏由计划财务处签署;

4、“分管校长审批意见”栏由林强副校长签署;

5、“校长审批意见”栏由李建保校长签署。

6、“附件”栏要求附上本课题的《海南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课题任务书》的封面和任务书中的经费预算。

上述意见签署完毕后到计划财务处会计处办理转账手续。

课题经费中涉及到设备费的,请与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李老师联系,电话66279030。

另外,未经项目负责签署意见的各子项目(课题)任务书,请子项目(课题)负责人到科研处取回任务书,经有关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科研处。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66279010

附件:《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审核审批表》

海南大学科研处

2008年7月2日

//www.pwnwords.com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审核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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