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9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助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根据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申报2009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助课题的通知》要求,发动老师组织项目申报,严格把关,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努力提高申报质量。现将申报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把握好选题的指导思想和选题导向,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课题的最终成果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应用对策研究(研究报告)要求一年内完成,基础研究一般二年内完成。
二、2009年将立项课题的资助力度调整为:论文和研究报告10000元,专著12000元。除资助课题外,为了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仍设少量的自筹经费课题。申报自筹经费课题要有经费来源,并保证承担最终成果专家鉴定费,否则不予立项。
三、申报限项要求
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与海南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以及近三年内被撤项的海南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费用
用计算机填写、16K纸双面印制《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纸质一式3份,含原件1份,电子文件发到科研处信箱)。《申请书》请从校园网本通知附件或海南社会科学网下载使用(http://www.hnskl.net)。课题评审费由申报者个人承担,每项课题150元。
五、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六、申报时间
以单位集中将《申报书》和评审费于7月9日前交科研处(海甸校区办公楼106房),逾期不候。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66279010 信箱:kysbch@163.com。 附件:
1、关于申报2009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助课题的通知(琼社科[2008]17号)
2、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3、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办法 海南大学科研处
2008年6月13日
关于申报2009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助课题的通知(琼社科[2008]17号)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