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财务处通知,2007年拨付我校获省科技厅立项资助的省重点科技项目经费和省教育厅2007年立项资助的项目经费,须于2008年8月底前支付项目所有用款,否则届时余额将被冻结。为此,请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抓紧项目的研究工作,并尽快支付项目所有开支。项目信息见附件1、2、3。
特此通知。
海南大学科研处
2008年4月15日
项目信息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