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结题申报有关事项
2007年底应结题的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提交电子文件及二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项目负责人须在2008年2月22日前,报送结题报告的纸质和电子文件。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 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2. 结题材料不齐备和项目负责人个人寄送均不予接收。
3. 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结题报告的填报及有关注意事项请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另行发布的通知,按通知中的具体要求办理。
二、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有关事项
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提交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及纸质材料原件二份。须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此外,报送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类型如下:
1.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今年需提交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2. 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的填报及有关注意事项请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另行发布的通知,按通知中的具体要求办理。 科研处
2007年12月25日
附件1:海南大学2007年度进展报告项目清单
附件2:海南大学2007年度结题报告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