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08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下称“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点项目鼓励年轻的科技工作者自主开展探索性研究,不限定申报领域,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
一、申报条件
鉴于目前高校很多年轻学者获得博士学位已有较长时间,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对《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第六条第3款中的“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年”适当放宽;其他申报条件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已获得国家“973”、“863”计划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支持且研究内容雷同的项目,教育部不再重复立项资助。
2.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及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
3.重点项目只支持民口项目,凡研究内容涉密的项目请勿申报。
4.为杜绝项目申报高起点,立项后自行降低要求的不良倾向,提请各项目申报人注意: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可考核性。
5.重点项目资助经费额度:地方及部门高校资助2万元引导资金,其余项目研究所需经费由高校主管部门及项目申报高校按不低于1:2:2的比例配套提供。
对申请资助额度超过正常资助额度或无经费配套承诺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6.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07年9月14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和电子版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杨德禧 初华丽
电 话:66279010
E-mail:kysbch@hotmail.com
科研处
2007年9月4日
//www.pwnwords.com附件1:教育部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
//www.pwnwords.com附件2:2008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请书
//www.pwnwords.com附件3:《关于申报2008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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