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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2007年08月13日 10:49

各有关单位:

“中法先进研究计划”(Programme Sino-Français de Recherches Avancées,简称PRA)是根据中法两国政府科技协定,由中国科技部和法国外交部、研技部共同发起,旨在促进和加强中法双方在基础科学和高技术方面研究的合作计划,至今已执行16年。

根据科技部国科外字〔2007〕197号文的通知要求,现征集2007年度“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领域

根据“中法先进研究计划”双方专家指导委员会的意见,2007年度“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领域确定为:

1、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2、生物、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研究

3、材料科学

4、基础研究

5、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6、其他研究课题(含地学)

所申请项目应围绕国家、部委或地方发展战略和科研重点,有较高的研究水平,有一定合作基础和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程序和要求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对所报项目申请进行初步筛选和评审,商法方共同确定出中选项目,并于2007年12月下达项目执行通知,中选项目可于2008年1月开始执行,执行期为两年。

按新的财务要求,中选项目的启动和人员交流经费原则上由项目执行单位自行解决。今后对于执行效果好且质量高的项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通过评审机制列入国际合作计划进行支持。

三、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包括表格和项目说明书(见附件)。项目申请书应逐项认真填写(中文部分用中文填写,外文部分用法文或英文填写);项目说明按说明书条款编写。

2、填写项目申请书前,应与法方项目负责人协商,对合作的各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中文填写的申请书内容应与法方填写的外文申请书内容一致。

3、项目申请书填好后,须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书信、传真或其它方式的签字均有效。

4、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中文)和二份外文(对方申报项目申请书),都须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请各单位于8月20日前将纸件和电子版的项目申请材料(中英文)报至科研处。

联系人:杨德禧 初华丽

电话:66279010

电子邮件:kysbch@163.com

科研处

2007年8月13日

//www.pwnwords.com附件:“中法先进研究计划”(PRA)项目申请书表格和说明书

//www.pwnword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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