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及项目主持人:
根据琼教高[2007]38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7年度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资助项目的通知》、琼教高[2007]39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7年度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指导性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为共同做好项目的管理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获立项的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务必填写《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计划书》(下称《计划书》,纸质文本一式3份和电子文件),并于2007年5月15日前以单位集中送科研处,以便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因为省教育厅提供的经费不够或没有资助经费需要调整研究内容或者因此放弃立项的,请在《计划书》写明调整的具体内容或表明放弃该项目,没有调整研究内容的写明“执行原《申请评审书》研究任务”。具体内容和成果任务有调整的项目还需经省教育厅认可并下达同意通知。
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是《申请评审书》填写的内容或是《计划书》所填写的调整后的研究内容。《计划书》从校园网科研处页面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见纸质通知)
1、琼教高[2007]38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7年度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资助项目的通知》
2、琼教高[2007]39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7年度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指导性项目的通知》
海南大学科研处
2007年4月26日
海南大学2007年度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一览表
海南大学2007年度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指导性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