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关于申报2007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琼人劳保[2007]125号)的有关要求, 现将我校今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类别
2007年科研项目申报必须进行重点、优秀、启动等类别划分。
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小额资助经费申报要求
根据人事部要求,今年将继续结合留学人员专项活动和本年度工作开发情况进行小额资助经费的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1、往年获得拨付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在提交当年项目进展、完成情况及资助经费使用的详细报告后,方可申报。
2、留学回国人员所在单位应提交2007年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安排,特别是拟举办留学人才、项目交流活动及单位回国人员的科研扶持情况。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于2007年4月18日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杨德禧 初华丽
电 话:66279010
E-mail:kysbch@163.com
科研处
2007年4月13日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