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结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2007年度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重大研究计划及其他不在集中受理期申请的基金项目类型,将另行公布指南引导申请。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型,请尽量避开集中受理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2007年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详细文件见www.nsfc.gov.cn。
(三)申请基金项目须使用2007年新版申请书,请于2007年1月1日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
(四)申请者条件
1、面上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在职研究生作为申请者须征得导师同意。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并且未曾获得该类项目的资助。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以青年为主。
3、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一项,每个项目的申请者限为一人。申请者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加)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两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一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五)经费预算规定:
1、研究经费包括:
(1)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
(2)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3)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
(4)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
(5)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
2、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是指用于与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及外国专家来访的部分费用,所需外汇额度由项目依托单位自行解决。面上项目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5%; 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0%。
3、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面上项目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5%; 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0%。
4、管理费为资助经费的5%。
(六)面上项目管理科学部特别明确以下规定:
1、凡是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尚在承担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200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不受理其申请的项目。
2、管理科学部不赞同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同时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凡在2007年以主持人身份申请了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以主持人身份申请管理科学部项目的申请者,请在报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时,务必附上相应的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与2007年度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起装订),供学部和同行评议专家甄别其研究内容。
不符合上述两项规定要求,被视为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书,或虽同时报送了两份申请书,但研究内容基本雷同的,均按照初筛处理。
(七)2007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受理工作截止2007年3月22日。
(八)申请者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1.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及其他未做特殊说明的专项等,须提交二份纸质申请书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须提交一式七份纸质申请书(至少含一份原件)。
3.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和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书》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多年期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同时提交英文版申请书)。申请时须提交纸质申请书二份。
二、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申报及其他有关事项
(一)在研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于2007年1月11日前提交电子文件及二份纸质材料。
(二)2006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基金项目的负责人须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与2007年3月22日前提交电子文件及二份纸质原件。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 http://www.nsfc.gov.cn/
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sfc.gov.cn/
四、联系人:杨德禧 初华丽
电 话:66279010
E-mail :kysbch@163.com
科研处
2006年12月20日
关于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