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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5年度进展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5年11月20日 18:11

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5年度进展检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和海南省社科联(规划办)《关于对我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请各有关单位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填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检查表》(以下简称《检查表》),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检查表》(纸质一份及电子版)送科研处。

现在在研且近期不申请结项的项目必须填报《检查表》。2015年获得立项的项目可以不填报。

联系人:杨德禧,电话:66279010,电子信箱:1042017497@qq.com。

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单列学科)的单位:

法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传播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含社科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旅游学院、艺术学院、体育部、图书馆。附件:

1.关于对我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检查表》 海南大学科研处

2015年11月20日

1.关于对我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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