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部门):
请尽快通知本单位(部门)教职工,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科研成果“贡献率”时,2人以上(含2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其负责人的贡献率不能超过50%,否则数据将无法导入教师绩效量化系统。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