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琼高教[2004]42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对教育厅高校资助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通知项目主持人做好相关工作:
1、按研究计划仍未到期结题的项目、或到期结题但还未完成研究工作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请做好项目的中期汇报工作,延期结题的项目必须说明延期的原因,中期检查报告书和成果复印件一式两份;
2、结题项目请认真填写终结报告书并写出项目研究工作总结,终结报告书、研究工作总结以及研究成果一式3份(成果至少一份原件)。
教育厅已电话通知检查时间为2004年6月14日至18日,所以,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04年6月12日之前将有关材料(A4纸装订成册)送科研处。逾期不候。请从海南大学网站科研处网页的下载专区下载《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终结报告书》。
附:《关于对省教育厅高校资助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海南大学科研处
二00四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