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包括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结构实验室、海洋工程波流水槽实验室及科研实验室等)的试验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实验室内师生的安全,以便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服务,2023年6月2日下午张友良副院长在研发楼510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学院实验室安全与管理教育专题会”,参会人员有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副主任、实验教师、部分研究生导师等。
张友良副院长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海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程》(海大办[2022]23号)、《海南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海大办[2022]21号)、《海南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海大办[2020]41号)等相关管理规范,结合学院《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李运强实验室管理办法》、《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结构实验室管理规定》,强调进一步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实验室安全制度完善细化与执行作为实验室的重要核心工作进行布置和落实。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通过校级安全准入考试,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证书。此外,还指出了近期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整改要求。对于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教师办公室、本科生专用教室和研究生工作室等多种性质的场所共用李运强实验楼的复杂情况,可能出现的安全管理漏洞,学院将协同相关部门建立相应切实可行、责任到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实现安全管理“无死角”,隐患排查“零盲区”。
(图文:张杨审核:张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