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除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
(2)往届本科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人工认证)。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按我校2016年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提交相关材料。
(4)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从事过的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请交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给学院。
(5)《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政审表》(需政审部门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办做鉴定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做鉴定并盖章(此表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6)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参加复试。
二、综合面试具体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英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三部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
三、评分标准:按照《海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进行。
四、综合总成绩确定:(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五、体检:考生须自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意体检时空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给予拟录取。
六、工作程序:
名单确认→电话通知网上公布→资格审查 →复试笔试→综合面试→体检→ 复试总成绩计算→复试结束三天内公示→提交到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