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
当前位置:首页>>组织人事>>组织人事>> 正文
    组织人事
    职称晋升,学院决定提升胡俊等同志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1:39 点击:


根据《海南大学关于公布马艳平等79位同志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海大〔2021〕345号)》、《海南大学关于认定毛伟等38位同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海大〔2021〕347号)》,经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提升以下同志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一、取得教授任职资格

胡俊同志原聘任副教授教学科研型五级专业技术岗位,现聘任教授教学科研型教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为四级,聘任时间从2021年2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

李兵、高健、孙欢同志,原聘任讲师教学科研型八级专业技术岗位,现聘任教学科研型副教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为七级,聘任时间从2021年2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陈浩森同志,原聘任讲师教学科研型九级专业技术岗位,现聘任副教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为七级,聘任时间从2021年2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认定为副教授任职资格

王永卫、陈勇战同志,原聘任教学科研型讲师专业技术岗位,现聘任教学科研型副教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为七级,聘任时间从2021年10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学院综合办公室)

海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邮编:570228
  • 电话:0898-66279232
  • 美工支持/中旗网络
  • 土建服务之声 土建团学青心小伙伴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