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关于公布马艳平等79位同志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海大〔2021〕345号)》、《海南大学关于认定毛伟等38位同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海大〔2021〕347号)》,经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提升以下同志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一、取得教授任职资格
胡俊同志,原聘任副教授教学科研型五级专业技术岗位,现聘任教授教学科研型教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为四级,聘任时间从2021年2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
李兵、高健、孙欢同志,原聘任讲师教学科研型八级专业技术岗位,现聘任教学科研型副教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为七级,聘任时间从2021年2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陈浩森同志,原聘任讲师教学科研型九级专业技术岗位,现聘任副教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为七级,聘任时间从2021年2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认定为副教授任职资格
王永卫、陈勇战同志,原聘任教学科研型讲师专业技术岗位,现聘任教学科研型副教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为七级,聘任时间从2021年10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学院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