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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海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次)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2年12月18日 02:02 点击:


为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招生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和录取工作。

2.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和录取工作。成员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其中组长1名,配备助理1名线上考核技术服务人员4名

3.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等教师组成,负责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三、招生计划及导师

1.招生计划:13人。

2.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普通招考。

3.招生导师:以《海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表(第一批次)》为准。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

按照《海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招生报名须知》中的要求完成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以网上资格审查和电子版材料审查结合的方式进行。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

2.须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2022年12月19日下午6点前(以发送邮箱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按照模板的要求(文件命名方式:“考生姓名+2023年普通招考+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邮箱180261@hainanu.edu.cn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考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能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1材料清单(注明考生姓名、报考类别、报考号等);

2考生签名确认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原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应届生和未就业人员可不填,注明无工作单位。在职人员须按照要求填写定向或者非定向并盖人事部门章);

3)两名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资格审核通过后,按照要求密封、签字后再邮寄);

4)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推荐)信(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和在职考生。定向考生:按照要求写明身份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在职考生:须写明考生的工作年限、参与科研技术工作情况,如录取配合调离档案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全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初稿。

6发表论文查收证明原件、期刊封面、目录及整篇论文

7《海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招生报名须知》中要求的材料。

3.加入QQ群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报名系统)和电子材料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实名加入QQ群(群号:472897093),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4.邮寄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25日前将材料装订成册,以顺丰、EMS的方式邮寄到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研发楼土木建筑工程学院516室郭老师收电话:0898-65335902邮编:570228)。因提交信息有误、超期等因素所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备用件。邮寄材料时间根据当地疫情情况,酌情处理。

五、双向选择程序

双向选择程序在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

考生在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后,点击页面上方“选择导师”按钮选择导师,所选导师可在研究生管理与服务平台中查看考生报名信息。报考导师同意考生报考后在系统中予以确认。导师以招生指标为基数进行考生人数确认。如果导师只有1个招生指标,可最多在系统中确认3人报考;若导师招生指标数大于1个,则可最多同意报考数量按多出指标数增加。导师确认报考后,考生不能更换导师。

考生报考导师如果没有确认可以参加考试,则视为该导师报考人数已满。考生可自行选择具有招生资格的其他导师。

最终确认结果名单(参加综合考核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后由学院进行公示。

六、综合考核

1.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并给予成绩(100分制)。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材料审核结果。

2.笔试

1)时间2022年12月28日下午3点5点。

2)使用平台

采用网络远程笔试方式进行。网络远程笔试平台为腾讯会议系统、阿里钉钉(具体方式另行通知)。笔试过程全程录像,视频录像保存一年备查。

3)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英语知识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两部分内容,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其中英语知识考核(专业英语)50分,专业知识考核(按《海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50分。

(1)设备测试和线上考核培训2022年12月26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1)时间2023年12308:30开始进行(每位考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使用平台: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网络远程面试平台为腾讯会议系统、阿里钉钉(具体方式另行通知)。面试过程全程录像,视频录像保存一年备查。

3)面试人数确定

经过导师确认的考生经过笔试后可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

1)综合能力考查

综合能力考查主要对考生专业能力、英语交流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按审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英语交流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考生制作ppt进行面试,内容包括:(1)专业基础:个人学业成绩、科研经历、成果发表与获奖;(2)研究计划: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计,以及研究计划的可行性和开展步骤等;(3)自由提问:由面试专家组成员进行提问。面试评委根据考生陈述和回答问题表现进行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七、拟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考生笔试及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并于复试结束3天后对考生公开综合成绩及排名。

1.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符合拟录取资格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普通招考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为100分。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数(第一批次),按150%比例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资格人员名单。在符合拟录取资格人员名单中,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若符合拟录取资格人员名单用完,学位点招生总计划没有完成,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对名单进行补充,并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若在符合拟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有多人报考同一导师时,该导师可根据招生指标数量以及考生情况自主确定拟录取人员。考生在报考中只能选择一位意向导师。报考导师一经确定,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允许更换报考导师。

2.招生期间,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考生的综合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查。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海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实施

八、体检

考生自行到二等甲级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并于1月6日前将体检结果(PDF版)发送至180261@hainanu.edu.cn。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结果提交时间根据当地疫情情况,酌情处理。

九、申诉及联系电话

1.考生如对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环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5335902。

0二二年十二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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