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 、《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海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学位点负责人、学院党委书记及相关专家等人员组成。
(二)学院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成员由7名教师组成,另设记录员1名,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三)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前,确定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对考生进行复试时,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四)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5;资格审查在学院进行,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责任到人。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招生专业的考生,其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B区)的上线生均有复试资格。
2、调剂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执行,且符合我校2018年的调剂规定。
(二)报到
参加复试考生应在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上午到海南大学研发楼516室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招办报到。
(三)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到同时进行,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上午于海南大学研发楼516室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招办。考生除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2、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按我校2018年招生简章上各专业的报考条件提交相关材料(如课程成绩单或发表论文证明及清单等)。
4、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从事过的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请交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给学院。
5、《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政审表》(需政审部门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办做鉴定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做鉴定并盖章。此表可在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6、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注: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
(四)体格检查
时间: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
地点:海南大学校医院
考生须自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意体检时空腹,自备体检费100元。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复试内容(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所有考试)
复试内容分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加试。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笔试(满分100分)
(1)时间:2018年3月31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
(2)地点:五号教学楼107
复试的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专业笔试科目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应用能力20分)
面试包括对考生综合能力及英语运用能力考查。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及发展潜力的了解。英语应用能力主要测试考生英语“四会”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1)时间:2018年3月31日(星期六)下午15:00-22:00
(2)地点:五号教学楼107
(3)面试形式:
A.固定答题: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进行回答的方式进行。
B.自由提问:由复试专家组成员自由提问(含英文提问)。评分: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复试)专家组成员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专家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3、加试
时间:2018年3月30日(周五)下午15:00-17:00,19:00-21:00
地点:五号教学楼217
加试科目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以下考生须加试:
①毕业满两年的专科生(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
②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11月12日后取得毕业证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
③本科结业生;
④复试前没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
⑤《海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需加试专业的考生。
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请于收到复试通知后即刻与学院研招办(电话:0898-65335902)联系,将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通过电话告知。同等学力考生没参加加试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三、拟录取名单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
1、考生综合总成绩(初试总分和复试成绩加权分)和复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综合总成绩中初试总分与复试成绩比例为50%:5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2)×50%
2、拟录取考生的复试专业笔试成绩需达到国家B区相应学科的单科分数线。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但加试单科成绩原则上需达到国家B区相应学科的单科分数线。
4、按照招生专业的招生名额,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并进行公示。
四、其它事项
1、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应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上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本办法未尽事项,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
海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8年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