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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2023年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工作实施细则
2022年12月20日 17:59  点击:

依据《海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海南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结合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度(第一批)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本办法适用于2023年通过“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海南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一、报考类别和学习年限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分为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两种类型,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超过本学科招考计划的10%。

二、申请材料

符合《海南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海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招生报名须知》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1.普通招考考生英语水平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托福(TOEFL)纸考550分/网考80分以上。

(2)雅思(IELTS)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且各单项成绩不低于5.5分。

(3)大学英语四级(CET4)或六级(CET6)425分及以上。

(4)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5)以第一作者采用英语语言公开发表SCI学术论文,具备熟练使用英语的能力。

2.硕博连读的学生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1)已完成硕士研究生所有课程,无重修、重考、补考等情况;

(2)托福(TOEFL)纸考550分/网考80分以上;或雅思(IELTS)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且各单项成绩不低于5.5分;或大学英语六级(CET6)430分及以上;或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以第一作者采用英语语言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具备熟练使用英语能力;(托福及雅思考试之成绩两年内有效)

(3)具有良好的学术潜质,具备基本的科研能力。取得突出的科学研究成果者优先。

根据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https://ha.hainanu.edu.cn/gs/info/1023/3782.htm,考生在考生网上报名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其中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报考导师需是考生本人的硕导或其硕导所在同一团队(学校认定备案的科研团队)的导师。现阶段提前读博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本博士点本年度招生规模的15%。

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时经报考导师同意后在系统中予以确认。考生若无导师同意报考,则视为资格审查(初审)不通过。审查结果报研究生院审定后由学院进行公示,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资格审查(初审)通过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三、资格审查(初审)、系统测试(网络远程认证方式)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14:30开始(暂定)。

2.使用平台:腾讯会议(暂定)。

3.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时,往届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最后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完成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

(2)凡在国(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报考。

四、综合考核

2023年我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采取“网络远程考试”的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使用平台:腾讯会议系统(暂定)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安排在2023年1月3日15:00正式开始。14:30进入考试平台,14:55分发送考题。

2.笔试内容

考试主要包括英语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考核内容,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其中英语知识考核(专业英语)30分,专业知识考核(按《海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70分。具体笔试考场须知将另行通知。

笔试完毕后,考生24小时内通过EMS将原稿邮寄或送交到指定地址,并在邮寄文件袋上注明:姓名+考生编号。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安排在2023年1月5日9:00正式开始。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30分钟。

①综合能力考查

综合能力考查具体内容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主要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英语表达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考生的笔试及面试成绩,计算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1.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依据考生排名顺序依次由考生的报考博导确认意向拟录取考生。如果导师个人招生指标已经录满,则报考该导师的其他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过程中,如果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果笔试成绩相同,笔试专业英语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果外语成绩还相同,则启用备用卷重新笔试确定排名。

3.综合考核期间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综合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和导师意向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1月11日前报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海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相关联系方式和指定邮箱地址、邮寄地址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56050

邮箱地址:990425@hainanu.edu.cn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研发楼713室,邮编:570228

报名参加本学院博士研究生考生加入QQ群:625139067(备注:姓名+招生方式+考生编号)

七、复议及投诉电话

电话:0898-66256050(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招生办)

0898-66251735(海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学校发布文件为准。

海南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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