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复试地点及时间
2019年5月30日(周四)上午8:30, 研发楼717会议室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 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学科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每位考生需提前准备10分钟PPT材料,面试现场介绍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研究成果等,其余10分钟时间为中英文现场回答问题环节。
(2)评分标准:专业能力40分(本学科专业知识,实验技能掌握情况、硕士期间研究情况及成果、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英语表达能力2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英语翻译等),综合素质40分(科学思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现场交流应变能力、创新思维和创造力等)。
2. 思想品德考核与身心健康考查
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体检要求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确定,可在海南大学医院或其他二等甲级以上的医院体检,并务必于5月30日前将体检结果送回到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发楼712)。三、成绩总评及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3)×50% + 复试成绩×50%。
1.学院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各学科拟录取名单。
2.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一般不超过本学科招生计划的20%。
3.复试期间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体检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四、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1. 拟录取名单须报送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www.pwnwords.com/zy_yjs )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
2. 公示期间,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申诉,申诉联系电话: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8-66251735,海南大学纪委办公室0898-66279093。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