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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关于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 的通知

日期:2023.02.21 点击:

各学院、书院、2023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平台的公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优化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服务流程,方便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网上签约,更好地发挥网签平台便捷服务的功能优势,我校决定就业协议书的申请、与用人单位签约或解约、已签协议信息登记及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全部使用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去向登记系统”)进行。为顺畅衔接做好有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去向登记系统功能

  自2023届(含)毕业生起,海南大学启用教育部“去向登记系统”用于毕业生申请就业协议书、办理签约和解约手续,以及登记有关毕业去向信息。教育部“去向登记系统”包括四大功能:线上签约/解约、线下签约/ 解约、已签协议信息登记、其他去向信息登记。具体为:

  1、线上签约/解约。此功能适用于用人单位已在去向登记平台注册,与毕业生在线进行签约、解约的情况。

  2、线下签约/解约。此功能适用于用人单位没有在去向登记平台注册,毕业生在线申请就业协议书,线下与单位进行签约、解约的情况。

  3、已签协议信息登记。此功能适用于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旧版纸质就业协议书,需对已签就业信息在平台上进行登记的情况。

  4、其他去向信息登记。此功能适用于三种情况:①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就业但不需要签订就业协议书,包括公招、士官、医学规培、国际组织任职、定向/委培去向补充登记、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基层项目就业;②毕业生不到用人单位就业,落实了其他去向,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国内升学、出国出境深造;③毕业生未落实去向,包括待就业、不就业拟升学、其他暂不就业。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强化宣传。通过官网、公众号、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教育部“去向登记平台”,让毕业生充分了解使用“去向登记平台”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

  2、各书院要开展签约指导专项活动,指导毕业生使用“去向登记平台”与就业单位签约,不再发放旧版纸质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3、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去向登记系统”的审核工作;确保网签流程符合规范,去向登记信息真实有效。

  4、2023届毕业生要仔细阅读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毕业生-毕业去向填报模块),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功能完成操作,关注绑定“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可点击“网签/去向登记”登录教育部“去向登记平台”,还可以接收到微信消息提醒,包括用人单位发起的签约邀请、学校(院系)的审核结果、去向信息被学校(院系)修改等,及时掌握签约及去向登记进度。

  5、毕业生使用过程中需要学院审核或操作遇到问题,请联系本学院就业联络员/书院辅导员老师。

  三、注意事项

  1、去向登记平台网址:wq.ncss.cn。毕业生:学信网账号(“毕业生去向登记”入口),用人单位:去向登记平台单位账号(“用人单位在线签约”入口),学校/学院:院校管理系统账号(“省校管理”入口)。

  2、毕业生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签约。一旦签约成功,其他用人单位的签约邀请只能被查看,但无法操作。请毕业生认真考虑,慎重签约。

  3、毕业生签约与否不影响其他单位对其发起签约邀请。

  4、针对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提交至“去向登记平台”的信息及材料应与纸质证明材料内容相同。


附件:

1.毕业生网签流程图.pdf

2.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毕业生-毕业去向填报模块).pdf

3.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与网上签约平台操作指南(学校、院系-毕业去向登记与网签模块).pdf



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20232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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