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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朴诚书院选聘学生组织负责人的通知

日期:2023年08月29日 17:32 点击: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海南大学朴诚书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文件要求,按照朴诚书院共青团工作部署,现就选聘2023-2024学年度朴诚书院学生组织负责人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一)共青团海南大学朴诚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

(二)海南大学朴诚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海南大学朴诚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

二、选聘对象及人数

(一)团委副书记(学生)

1. 对象:海南大学(海甸校区)13栋、19栋2021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 人数:1名。

3. 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大局意识强,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校级校规处分,无任何不良嗜好;

(3)作风务实,执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较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时、到位;

(4)学业优良,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以内(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就读期间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或表彰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5)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书院全体团员青年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6)群众基础良好;

(7)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1. 对象:海南大学(海甸校区)13栋、19栋2021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 人数:3名。

3. 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大局意识强,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校级校规处分;

(3)作风务实,执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较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时、到位;

(4)学业优良,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以内(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

(5)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书院全体学生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6)群众基础良好;

(7)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三)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

1. 对象:海南大学(海甸校区)13栋、19栋2021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 人数:1名。

3. 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大局意识强,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校级校规处分;

(3)作风务实,执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较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时、到位;

(4)学业优良,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以内(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就读期间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或表彰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5)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书院全体学生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6)群众基础良好;

(7)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符合选聘条件的学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个人成绩单,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5718924@qq.com,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选择“是否同意调剂”。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15:00

海南大学朴诚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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