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书院审核,经书院学生评优奖励资助领导小组评议。现将评选结果在13、19栋公告栏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向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应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电话:0898-66253717
电子邮箱:wgyzz@hainan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特此公示。
海南大学朴诚书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