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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胡茂杰、陈国航2名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3年11月30日 09:03 点击: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胡茂杰、陈国航2名同志列为2023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支部

姓名

班级

1

第五党支部

胡茂杰

13栋33班

2

第八党支部

陈国航

19栋22班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的正式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楚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学生宿舍19栋102室

电子邮箱:994060@hainanu.edu.cn

中共海南大学朴诚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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