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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和同学们,这份《青少年涉电信网络诈骗告知书》请接收!

日期:2024年05月22日 14:58 点击:


亲爱的青少年朋友、家长朋友: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持续多发高发态势,诈骗手段层出不穷,防不胜防,诈骗分子借助互联网平台通过新AI换脸、变声等新技术频繁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给受骗群众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诈骗分子也出现低龄化趋势,大量低龄青少年被诈骗分子诱导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为防范青少年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增强反诈意识,提高辨别能力,保护您的财产安全,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请务必规范使用您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电话卡。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电话卡,在法律上您对“两卡”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根据公安部等六部委要求,入网号码必须实名登记,您个人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具有您的个人身份信息,所以,请不要将卡号租借、出卖给他人。如果您把“两卡”交给他人用于涉恐、诈骗等非法行为,您名下的“两卡”将被封停或冻结,并限制开办新卡,五年内暂停银行卡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户业务,而且您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二 、请勿轻易相信微信、QQ聊天群、抖音、快手视频、微博、 贴吧等网络平台传播的兼职广告。在诈骗犯罪分子的诱导下,帮助犯罪分子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或通过网络刷单、诱导他人添加微信、QQ等联系方式的行为,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三、实施或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属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和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处理,会影响升学与就业。如遭遇疑似电信网络诈骗,或借租、买卖“两卡”、兼职打电话、发短信等情形,可报告老师或拨打110、反诈专号96110进行举报。

四、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QQ号、微信号、支付宝账号密码等信息,不买卖、出租、出借个人证件、支付账号信息。如您的卡号、微信支付宝等账号出借或卖给他人,被用于诈骗转账,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可能需要赔偿被骗人的财产损失。若生活中,出现电话卡、银行卡被封停冻结的,请联系客服或拨打96110咨询。

五、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使用手机的安全教育,帮助增强孩子防范电信诈骗意识。请不要将自己的手机支付密码、银行卡密码等重要信息告知孩子,同时也请关注孩子下载的APP软件、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等使用情况,如果发现诈骗软件、垃圾短信、骚扰电话、不良网站等信息,可选择登录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网站或国家反诈APP进行举报。

亲爱的青少年朋友、家长朋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仅关系我们的财产安全,更关系到社会的发展稳定。我们不要做置身事外的旁观者,而要做向上、自律、文明、有担当的新时代公民。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共创平安和谐社会环境。


(来源:海南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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