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我校对口支援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1号)要求,两校协商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海南大学从2010级学生开始,每年选派35名左右的优秀本科生赴天津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实施“1+2+1”培养模式,即一年级在海南大学学习,二、三年级在天津大学学习,四年级在海南大学学习(五年制采取“1+2+2”形式,四、五年级在海南大学学习)。参加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编入天津大学相应专业班级,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海南大学颁发,注明两校联合培养,加盖天津大学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