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基建处
基建项目校内验收方案
(施工履约验收方案) (202401修订)
一、总说明:根据相关验收规范及参考《海南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需报批报建类工程项目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实施,非报批报建类工程项目基建处实施的50 万以上项目适用本方案,其他校内单位实施的工程项目也可参考本方案实施。50万以下项目可参考本方案简化实施。
二、验收主体:各参建单位包括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基建处、房产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等(人员3人及以上不含施工单位),验收组组长为基建处分管处领导
三、验收时间: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经监理、使用单位、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复核同意后7各工作日内。
四、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五、验收标准:相应行业部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六、验收内容:合同、清单、图纸包含的内容
七、验收程序:
1 施工单位完成项目,报监理及使用单位确认签署预验收意见。
2 施工单位完成竣工验收所需资料,详见附件一,报基建处项目现场代表审核。
3 基建处现场代表确认资料基本完整、图纸内容已完成,报分管处领导组织验收。
4 组织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使用单位、房产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现场验收。
4.1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内容。监理单位介绍监督情况。
4.2 现场抽查及检查
4.2.1资料检查:抽查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是否符合要求;有监理的项目,抽查监理资料等。
4.2.2工程质量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4.2.3结算资料初步审查:结算价是否超合同价,初步分析原因,为下次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抽查签证情况是否属实。
4.2.4竣工图审查:抽查竣工图是否与实际一致。竣工图制作特别说明见附件二。
4.3 各参加验收部门发表验收意见。对需整改的内容提出限定整改时间。
附件一、竣工验收、结算送审所需资料说明
1、结算审批表或备案表表格内容均需填写,包括施工单位名称(并盖章)、合同金额、结算金额、开竣工时间,项目单位初步审定金额、审减金额、报送单位联系人和电话等。
2、立项文件按学校基建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等执行
3、工程预算审批表财务处审定或审计处出具审计意见(工程预算500万元及以上时)
4、施工图或施工方案(含工程量表)应能体现实际施工的全部内容(含变更签证内容),包括做法、尺寸或工程量计算式等,以便计算准确工程量和确定综合单价和预算价格;须设计单位(如有)和业主(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5、招标控制价(或审核后的预算书)
6、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确定委托单位的集体决策会议纪要(或批示文件)
7、合同审批表
8、施工合同
9、海南大学工程项目验收申请表(施工单位申请验收时用)或竣工验收表(非政府验收类项目)学校统一格式,各单位签字盖章(一式多份,一份施工单位留存、其余送审结算、存档、报账等使用)
10、完工工期说明(或开工报告)主要用于确认是否超工期完工,是否需要按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违约扣罚
11、施工单位报送结算承诺书主要用于防止施工单位反复修改、调整、补报结算,提高结算效率
12、投标文件(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主要用于作为结算审核的单价依据。如仅有一次报价或多次报价,按合同约定使用第一次报价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工程量据实审核,并执行相应下浮率。
13、招投标或采购汇编文件(含招标或采购文件)主要用于确认是否有第二次报价以及计算下浮率,并存档备查。
14、设计变更说明、工程联系单和签证资料在原施工图、方案和预算清单外的内容,须提供上述材料作为佐证材料,方可在结算中计取。
15、竣工图(或完工方案)应能体现实际施工的全部内容(含变更签证内容),包括做法、尺寸、工程量等,须施工单位、监理(如有)和业主(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属实。
15、竣工工程量确认单(可作为竣工图或完工方案的补充)(1)注明编制工程量确认单的时间;(2)建议注明施工部位;(3)建议注明具体做法、尺寸(达到可以计算工程量和核实价格的要求);(4)工程量大的,须附上详细计算式;(5)须施工单位、监理(如有)和业主(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属实。
16、结算书要求根据招标、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执行预算单价或第一次投标工程量清单单价的,必须按上述单价编制结算书;原施工图纸(或方案)、预算或第一次投标工程量清单外增加的内容,须附相应工程联系单和签证作为佐证资料;如招标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有下浮率,结算后须按此下浮率下浮。
17、主要材料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18、隐蔽验收记录(如果有,需附)、照片等影像资料、主要材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按需)及其他佐证材料尽可能提供施工前后对比照片等影像资料,尤其是隐蔽工程;并标注施工前、施工后。特别是非实体建设性项目如土方开挖、拆除工程。
•注:1、提交纸质版的同时需提交结算书广联达版、施工图(如有)CAD版、竣工图(如有)CAD版、招标控制价(预算审核报告)广联达版、第一次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广联达版本(如有),电子版应与纸质版一致。
•2、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建议活页装订。
3、下划线部分为竣工前应提交的资料,确有特殊情况的经请示分管处领导批准,可容缺验收,但最迟需在结算前补充完毕。
附件二、竣工图制作特别说明
2021年省委巡视指出,我校工程竣工图多用原施工图制作,未对变更部分进行修改,不利于竣工图的应用及结算需要。因此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作如下特别说明(未说明部分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
1、竣工图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特别是已经隐蔽的地基基础、结构工程、地下管线等部位的竣工图,如果与工程实体不一致,将会给工程使用单位造成很大的困难和损失。
2、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3、利用施工图蓝图改绘的竣工图应符合下列规定:应采用杠(划)改或叉改法进行绘制;在划去处旁边标注签名和日期。范例如下:
修改人:*** **年**月**日
4、将图纸变更结果直接改绘到电子版施工图中的,用云线圈出修改部位,按表D.0.3的形式做修改内容备注表; (此项规定有利于结算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