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工程项目移交记录单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
移交时间
年月日
交付部门
基建处(盖章)
经办人:
监督部门
国资处(盖章)
接受部门
(盖章)
备注
该工程于年月日竣工验收合格,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装饰装修工程质保期为月,具有防水要求的部位质保期为月,绿化工程质保期为月,其他工程质保期为月。移交材料包括工程实体及相关技术资料,具体详见项目移交资产清单。
注:此表一式三份,相关单位(部门)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