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田家炳楼二楼报告厅多功能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大学基建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9日15点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田家炳楼二楼报告厅多功能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最高限价:5万元;
1.4采购需求: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田家炳楼二楼报告厅多功能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舞台改造、灯光照明等;
1.5合同履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
1.6履行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
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其他不良声誉记录的书面说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2.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2.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5.1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5.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及2023年1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5.3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19年以来,主持设计建筑工程改造项目或室内装修项目1个(含)以上,且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转包、分包。
2.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书: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获取采购文件
3.1获取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40,下午15:00至17:4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研发报告厅204室;
3.2获取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注意需要携带U盘等移动介质拷贝;
4.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15点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4.2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研发报告厅207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开启
5.1时间:2024年4月19日15点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研发报告厅207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3 注意事项: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个工作日。
7. 其他补充事宜
7.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查询与所有采购程序环节相关的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2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发布媒体:海南大学基建处网页(https://ha.hainanu.edu.cn/jijian/)上发布。
8.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南大学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8.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898-6627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