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登记制度传递反腐正能量
【新华网】据新华社电 按照国务院统一安排,今年上半年,我国将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一重要制度体系的建立,对楼市有何影响?会否起到反腐作用?
不动产统一登记势在必行
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附属物,主要包括地产和房产等。
早在2007年,《物权法》出台时就明确提出了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2013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既是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需要,房地产税也是其加速落地的另一原因。此外,屡屡受阻的全国住房信息联网项目也需要该项制度作铺垫。
阻碍在于利益划分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难度不在于技术,而在于部门职能划分不清。
我国不动产登记的职责目前分布在多个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屋所有权登记;国土部门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等登记,农业部门负责耕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林业部门负责林地登记;此外,还有渔业、海洋部门分别负责水面、海域等登记。
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崇敏说,负责登记管理的部门不统一,不动产登记机构存在“多头行政”的局面。
此外,地方政府部门或个人不愿配合或是不动产登记的最大阻力。李国政表示,地方政府不配合、官员信息难公开、基础数据整理庞杂等因素均考验着这项工作。
王崇敏建议,首先要明确各方责任,平衡各方利益,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进度时间表和问责机制,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早日建成。
(本次转载是根据《新华网》发文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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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发表于 2014/1/10 8:48:00 已被 lijiabin 编辑 2014/1/10 8: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