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校区管委会、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在迎接“211工程”建设项目验收评估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海南大学创先争优活动第三阶段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特别是针对本单位、本部门所承担的“211工程”建设项目、迎接评估的具体任务,制定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第三阶段工作实施方案,于10月28日前报送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新办公楼617室;邮箱:zzb66279042 @163.com)。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海南大学创先争优活动第三阶段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