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校区管委会、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发布,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规定》,现将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贯彻《规定》,并按通知要求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附件:《教育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的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教育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