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处室):
儋州校区搬迁工作已近尾声,原机关部门驻儋州校区工作人员均已陆续迁入海甸校区。为了有效利用学校固定资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处室)须在3月12日前,完成对原儋州校区办公室搬迁后留置当地的办公家具、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清理工作。要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进行分类登记,并在3月16日前将登记结果报我处资产管理科汇总,以便学校组织统一处置。
2、对部分确已不能继续使用的家具、设备等,各部门(处室)应按照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程序办理报废处置手续。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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