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向叶志平同志学习的通知》(琼教师[2011]10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师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叶志平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并将有关学习情况及时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联系电话66279038,电子邮箱:hddwxcb@126.com。
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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